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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 迎接国家宪法日,我们无“法”不爱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校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7:45分在中央图书馆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教育活动。




华商师生齐聚中央图书馆广场在五星红旗的见证下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勇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担当中历练,在学习中成长

升旗仪式



晨晖盎然,步伐整齐
戎装在身,使命在肩
国旗护卫队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
踏出中国自信、展现中国精神
护卫着国旗的庄严与荣耀


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指引华商学子前进方向
携赤诚爱国之心
我们向国旗致敬


迎着东方的晨曦,怀着赤诚的情意
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深沉的爱国之情
全体师生放声高唱国歌
扬青春风采,奏响青春赞歌


一面鲜红的红旗
映衬着一张张生动活泼的面孔
在庄严的国歌旋律下
华商师生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
用实际行动,放声高歌诠释
与祖国同呼吸、与时代共奋进
的爱国主义情怀

苏宁书记领读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华商师生大声朗读宪法表达对祖国无尽的热爱、对宪法无比的尊重展现主动学习、敢于担当的华商学子在这个砥砺奋进的新时代正时刻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青春风采


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是我们该肩负起的责任

护宪法,从我做起



爱国是本分,是职责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澎湃爱国之心,坚定报国之志将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华商学子心灵深处既义不容辞也刻不容缓

让爱国主义成为青春的主旋律让爱国情怀深深扎根于华商学子心中立鸿鹄之志,做思想引领者追心中之梦,做奋斗先锋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愿华商学子能坚定理想信念

脚踏实地,艰苦奋斗

勇当新时代的弄潮儿



撰文 / 区凤婷、何睿蓉、聂如心

图片 / 黄绮霖、杨琦

初审 / 区凤婷、欧锡龙

复审 / 傅政洪、林伟澎、陆梓炜

终审 /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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